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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校本研修评比活动的通知

2017年11月30日 10:01:03 访问量:360

铁西区、大东区、苏家屯区、法库县教师学校:

2017年是我院承办“沈阳市中小学校本研修示范区建设项目”的第二年,通过大家积极努力,推动了该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经过商议,项目组决定开展校本研修评比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比对象

1.  校本研修优秀研修团队(主要指教研组或备课组)

2.  校本研修优秀指导教师(主要指教研员或指导研修活动学校负责人)

3.  校本研修优秀教师(主要指参与研修的学科教师)

二、奖级设立

各类评比对象的评审结果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级不设比例,注重质量。

三、申报条件

1.  校本研修优秀研修团队申报条件

(1)团队成员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以同一学校教师为主,部分学科可以组建校际间研修团队;

(2)2017年度开展校本研修活动不少于5次。

2.  校本研修优秀指导教师申报条件

(1)所指导的团队申报优秀研修团队;

(2)2017年度指导校本研修活动不少于5次。

3. 校本研修优秀教师

1)所在的研修团队申报优秀研修团队;

2)在团队历次研修活动中,个人贡献突出。

四、申报材料要求

1.  校本研修优秀研修团队

(1)    要充分体现研修团队成员全员、全程参与校本研修的过程,特别是课堂教学环节;

(2)    申报材料规范,即每次研修活动都要填写《校本研修活动报告书》,提供相应研修图片或视频录像作为佐证材料。

(3)    撰写团队研修阶段性研修报告。报告要充分体现出研修活动特点,字数不少于5千字

2.  校本研修优秀指导教师

(1)    要充分体现出指导基层学校开展校本研修的经历,提供相应研修图片或视频录像作为佐证材料。

(2)    撰写一份本学科开展校本研修的报告,充分体现校本研修特点。字数不少于5千字。

3.  校本研修优秀教师

(1)    撰写一份研修心得体会,充分体现对校本研修的理解,字数不少于5千字;

(2)    提供本人在研修中发挥作用的佐证材料。

五、申报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

请各实验区(县)将上述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20171210前送至赵晓梅,邮箱:690991****@qq.com;电话:138****9813

五、评选办法

以现场研修考核及申报材料专家评估两项的综合结果作为最后评选依据。

 

沈阳师范大学教师专业发展学院

(沈阳市中小学校本研修示范区建设项目组)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编辑:崔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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